(10) 共融為主調

方濟各為何不是我的教宗:基督福音與大公信仰 系列

1962年召開的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及往後至今近60年的發展,建構了當代的公教的各方面,包括教義、禮儀、教制、聖事、靈修。是次大會的出席人數亦是歷屆之冠,最多的時候有2387人,最少也有1692人出席,計有宗主教(牧首)、樞機、總主教、主教等。更特別之處,是有不少非聖職人員的教友,以及公教以外的人士,以觀察員或聆聽員的身分出席該會議 – 從出席者的身份已經看到此次會議的主調:共融教會學。

耶魯大學神學院前教授George Lindbeck,曾以世界信義會聯合會的官方觀察員身份出席梵二會議,對梵二曾有以下的評論:「很明顯的,所有主要的文件都拋棄了傳統思想的框框及教會那勝利者及權威性的姿態……。代之而起的是強調個人的敬拜方式與宗教經驗,又從理性方面來看上帝的啟示……。他們所展示的合一……反映了一種與中世紀以來那專權式的教導迥異的神學思維方式與論據。」

Lindbeck的評論是相當中肯的,說出了新教徒不知道(或者說不願知道)的事實。按筆者的接觸,公教內確實仍然有十分保守和自我無限化的神父和教友,但數量肯定越來越少。筆者曾跟一位年青有幹勁的神父作宗教交談接近兩年,深深感受到今天的公教的開放和開明。這不是說公教以為自己已失去了宣講真理的資格,此位神父仍然相信整個公教是按上帝(天主)的啟示,接受聖靈(神)的光照,在主耶穌基督裡(特別通過「基督事件」)向世界宣講叫人得救的福音。但他們的態度是願意與世界同行(而不是對立),按不同文化/處境以當時當地人可以明白的方法,把上帝愛人的拯救旨意跟別人分享。硬性的宣講增添了真誠的對話,穩固的教理伴隨寬容的愛心。

我們可以以「共融」(communion)一詞來形容公教在梵二後所強調的主調。「共融」出自約翰壹書一章3節:「我們將所見所聞的傳報給你們,為使你們也同我們相通;原來我們是同父和他的子耶穌基督相通的。」(思高譯本) 經文的「相通」(希臘文κοινωνία)就是「共融」,「共融」有相通、團契(和修本)、契合相交(新漢語)的意思。不再與世界競爭,亦不是去比拼,而是強調共融和相交。不單與上帝共融,對基督宗教內不同的教派(正教、新教)亦主張共融,對其他宗教也表達共融,對世界及普世價值也願意共融。

在梵二其中一份文獻〈東方公教會法令〉中,公教接納(東)正教教會,並稱呼為「分離的弟兄」,確認其聖職人員所施行的一切聖職:「對分離的東方信徒,因聖神恩寵的感化而加入公教合一者,除了單純的承認公教信仰以外,不得有其他要求。既然這些東方教徒保存著有效的司鐸聖秩,則加入公教合一的東方神職人員,仍然可以按照合法當局的規定,執行其本身的聖秩聖事。」意思是:公教承認正教聖職人員的聖秩(Holy Order)地位,亦接受他們所施行的聖禮(聖事)。按筆者所知,公教亦接受新教洗禮的有效性,在新教受洗的人同樣有「神印」(character)在身上。要知道,公教認為得救的條件就是「信仰」和「洗禮」,他們承認新教的洗禮,亦間接承認新教教徒可以有救恩!

另一份文獻〈教會對非基督宗教態度宣言〉,更表示其他宗教同樣擁有上帝藉聖靈所賜的真理,敬虔的公教教友應誠懇地、尊敬地去思考:「自古迄今,各民族都意識到,某種玄奧的能力,存在於事物的運行及人生的事故中,有時竟可體認此一『至高神明』或『天父』。……例如,印度教用無限豐富的神話,及精微的哲學,去探究表達天主的奧秘;他們用苦修生活方式,或用深度默想,或用孝愛信賴之心投奔天主,以求解脫人生的疾苦。……天主公教絕不摒棄這些宗教裏的真的聖的因素,並且懷著誠懇的敬意,考慮他們的作事與生活方式,以及他們的規誡與教理。」新教信徒可能會感到被冒犯:為何連印度教這樣滿天神佛的異教也會被接受呢!筆者不是要大家去接受,只是想大家細心去感受梵二以「共融」為公教往後發展的主調。

不單宗教性的事情,對於普遍的、共同的、超越的東西,例如人類的普世價值(自由、民主、法治…),梵二同樣認同解放神學的主張,教友可以與沒有信仰的人一起聯手去追求。而今天的公教亦認為,「罪」並非指人違反了上帝的律法,「罪」是人與上帝、人與人之間沒有了和諧和共融(生態神學還包括了人與大自然之間沒有了和諧和共融)。沒有追求共融,把持排他的態度,才是真正的罪!
 
sosir

蘇遠泰博士(神學及歷史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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