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設有學生會組織,命名為「香港神學院學生會」,所有在本院註冊的全時間課程學生皆為學生會正式會員,註冊為部份時間課程的學生為學生會附屬會員。學生會的設立乃訓練同學組織和領導才能,建立肢體配搭和互相關顧的生活,加強學術討論和神學反省,學習獨立思考判斷,關注社會動 態,對學習和生活作一整合,亦作為學生與學院及與其他神學院溝通的橋樑。 本院學生會是由學生自治自養之團體,其經費從學生會費而來,並由學生自理。職員由同學中選出,並由院方委派一位老師擔任顧問。學生會職員任期為一年,每位同學最多只可任學生會職員兩年。各職員崗位如下: 1. 主席兼學術:是同學對內及對外之代表,召開職員會會議,為會員大會及職員會之當然主席,會後負責諮詢及聯絡各有關人事,保管學生會印鑒。安排校內之學術討論活動及講座,及鼓勵同學關注社會動態及作出適當之回應,及聯絡及跟進校外福利。 2. 副主席兼聯代:協助主席推行一切會務,代表學院出席神學生聯禱會委員會會議, 及向同學推介聯禱會之工作。 3. 文書兼財政:負責會員大會和職員會之會議記錄工作及發出會議文件,處理一切文件、書信工作,負責統籌和計算學生會之收支賬項往來及銀鈔出納。 4. 靈修部:鼓勵及推動同學佈道祈禱的心志及工作,鼓勵及推動同學祈禱之事宜,推動同學關注與神的關係和自己屬靈生命的成長。 5. 關懷部:關懷同學,為同學提供校內福利及促進肢體相交生活,安排同學之康樂活動及負責編製同學之通訊錄。 6. 總務兼聯代:與院政部協調,安排每學期之小清潔,協助使用學院之影音設備和各活動場地之安排,負責購置學生會之用品,及編排同學之信箱。亦代表學院出席神學生聯禱會委員會會議,向同學推介聯禱會之工作。 7. 書介部:協助同學購買教科書之事宜,推介及協助代購本地及海外書籍。 學生會各職員本著學習事奉神和服務同學的精神而工作,使各同學得著益處,在這段求學期間互相扶持,同心合力見證基督,讓神得著榮耀。 |
2024年度學生會職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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