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William Golding的得獎作品《蒼蠅王》(Lord of the Flies)講述一群乘搭飛機逃避戰禍的孩子,因飛機被擊落,流落孤島的故事。他們都是小孩子,應是純真無邪的,這個孤島看來也似人間樂土。純真的小孩,在美麗的小島上,如果他們能活下去,這裡會否就是人間天堂?童話一定會這樣寫的,但一本直視人性的小說便沒有這種美麗的結局。故事發展下去,我們看到,人性裡本有的不同元素,會在不同孩童身上發展出來。有些小孩較理智,講規矩;有些小孩較嗜肉,要獵殺動物,較用原始的力量去解決問題。久而久之,孩童們便分成兩派,一派希望用道理來解決問題,一派卻以暴力來解決問題。最後,是一派獵殺另一派。將一個可能是樂園的地方,變成了徹頭徹尾的地獄。可惜啊,真可惜啊,人類常常將樂園變成地獄!
當領受了十誡的以色列人,進入神所應許的樂土時,我們自然會有一童話式的想像:好了,艱苦的旅程終於完成了,純良的神的子民,終於能快快樂樂地生活下去了。很多返教會的人,常常有相似的想像:好了,在人世間,終於找到完美的群體了,這裡有一群道德高尚的基督徒,在這裡以愛相連,沒有邪惡,真是人間天堂啊。當然,我們知道,這只是幻想。
約書亞死後,以色列人在迦南地,其實是一片亂局。他們散居在迦南地,與不同的民族混居。我們常常想像,這是敵我同在、我生你死的局面,其實不是這樣的,只要看一看我下次將講的《路得記》開頭的幾節經文,你會看到,就算是在士師的年代,當猶大地饑荒時,猶太人是會去摩押人那裡求助的,而摩押人並沒有拒絕,也沒有「你死你事」的敵意的。
在士師的年代,以色列人和不同民族比鄰而居,時而和睦共處,時而衝突相爭,這其實只是人類的常態。所謂士師,其實即民族英雄,或者,更似江湖大佬,在「自己人」被別人欺負時,為自己民族出頭,討回公道。不少士師亦正亦邪,例如士師基甸,他擊敗米甸人,但他卻以戰利品造了一個用來求神問卜的神像(呂振中譯本:8:27:「神諭像」),這導致以色列人後來拜這偶像。又例如士師參孫,力拔山兮氣蓋世,推倒神廟,與非利士人同歸於盡,但他生前的生活,看來糜爛不堪。士師只是一時的英雄,不是供人效法的聖人。
講《士師記》的人,大多會提到書中的某個循環規律,就是:一,神的子民拜偶像、離棄真神;二,耶和華發怒、懲罰他們、讓外族人欺凌他們;三,他們向神求救;四,神興起士師,解救他們。然後,過一段太平日子,之後,士師死了,他們又再拜偶像、離棄真神,這循環又再來一次。這其實也是我們信仰生活的寫照。生活安定,然後,慢慢忘記神,這招來了罪的苦果,我們便認罪求救,然後,神派來救星,危機解決了。一段安定的生活後,這循環又再來一次了。
讓我們看這一段《士師記》的經文,看看他們如何將神應許的樂園變成了人間地獄:士師記19:1-30
19:1 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有住以法蓮山地那邊的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猶大伯利恆的女子為妾。
「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這是一個「無王管」的時代,人間秩序凋零。但經文這樣說,即意味著:它等待著一個王者的來臨。這王者來臨時,能重建大地,帶來和平。《士師記》的內容記述的年代,約為主前1300-1050年,這年代當然不是精確的。但其最後編輯成書的年代,應是400多年後的事了。我不是隨便說的,19:1的前兩節經文18:30清楚提及北國的被擄,和合本這裡「遭擄掠」的用字,在舊約裡,差不多就是「被擄」的專用字眼了。事實上,以色列人最「無王管」的時代,就是後來北國以色列被擄到亞述,及南國猶大被擄到巴比倫的日子。在那些日子,他們渴望一個彌賽亞式的君王的來臨,這期望一直延伸到新約時代。問題只是,這救主王者將來自何方?這不是一雞毛蒜皮的事,在混亂的時代,誰能確保自己作為王者的正統性及合法性,是關係重大的。在中國的三國時代,魏蜀吳其中一個爭論的地方,是誰才是漢王室的正統繼承者。
「有住以法蓮山地那邊的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猶大伯利恆的女子為妾」,從地點的描述來看,這明顯是站在南國猶大伯利恆的位置來說的,北國的以法蓮被描述成「那邊」。在前一章,提及一見利忘義的利未人,這利未人幫殺人放火的北方支派「但」做祭司,從前文可看,這裡的利未人不是好東西。這裡看到一種南北對峙。伯利恆是後來的大衛王的家鄉,明顯,經文暗示:大衛王的血脈,才是彌賽亞式的君王的正統。
19:2 妾行淫離開丈夫,回猶大的伯利恆,到了父家,在那裏住了四個月。
呂振中譯本譯:「那妾惱怒丈夫」,這翻譯更可取。因為若那妾為了「行淫」而離開丈夫,就不會回娘家。以色列人有強烈的「榮辱」(Honour and Shame)文化,若女兒不守婦道,會敗壞家聲,她的家庭就算不拿石頭打死她(中國人是「浸豬籠」了),也不可能容她回來。故此,只能說,不知何因,那妾回了娘家,但應與「行淫」無關。有學者說,是因那男人有家暴,這當然是一種猜測。
19:3 她丈夫起來,帶著一個僕人、兩匹驢去見她,用好話勸她回來。女子就引丈夫進入父家。她父見了那人,便歡歡喜喜地迎接。
在古代男人至上的文化裡,能對妻妾說「好話」(直譯是「向她的心說話」),顯示這男人犯錯而氣走這妾的機會甚大。
19:10 那人不願再住一夜,就備上那兩匹驢,帶著妾起身走了,來到耶布斯的對面(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
19:11 臨近耶布斯的時候,日頭快要落了,僕人對主人說:「我們不如進這耶布斯人的城裏住宿。」
19:12 主人回答說:「我們不可進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不如過到基比亞去」;
19:13 又對僕人說:「我們可以到一個地方,或住在基比亞,或住在拉瑪。」
19:14 他們就往前走。將到便雅憫的基比亞,日頭已經落了;
19:15 他們進入基比亞要在那裏住宿,就坐在城裏的街上,因為無人接他們進家住宿。
這裡,刻意提及「耶布斯」(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即大衛王朝的京城),但他們不選擇留在這裡,他們離開後來大衛王朝的根據地,後果堪虞。最後,仍有兩個地方可選擇,一是基比亞,一是拉瑪。基比亞是後來以色列人第一位君王掃羅的家鄉。拉瑪是後來的最後一位士師撒母耳的家鄉,他先膏立掃羅,但其後放棄掃羅,膏立大衛。那人最後選擇被棄的君王掃羅的家鄉基比亞。
鄧瑞強博士 (神學及歷史科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