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聖傳是甚麼(二)?

方濟各為何不是我的教宗:基督福音與大公信仰 系列

究竟「聖傳」之說有沒有聖經基礎呢?馬丁路德認為聖傳是教廷當局的人為傳統,沒有聖經支持,公教卻不認同,他們反而覺得聖傳有堅實的聖經支持。當然,這涉及釋經的問題,而公教一直認為他們的訓導當局,具有正確詮釋聖經的權柄。

主要支持聖傳之說的經文是約翰福音二十一章24~25節:「這門徒就是為這些事作見證、並且記載這些事的,我們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都寫出來,我想,就是全世界也容不下所要寫的書。」經文顯示,不是所有主耶穌的言行都被寫下來,被寫下來的並不是主耶穌啟示的全部,間接表示,聖經以外仍然有主的教導主的啟示,可以是其他寫下來的東西,也可以是一些不能/沒有被寫下來的,例如口傳、禮儀、習慣。

「所以,弟兄們,你們要站立得穩,凡所領受的教導,無論是我們口傳的,是信上寫的,都要堅守。」(帖後二15) 此段經文明確指出,使徒的教導至少有兩種模式,一是口傳,二是寫下來的。而公教一直相信,使徒的口傳通過主教一代一代的傳承下去(即所謂宗徒傳承/使徒統緒)。另一段經文:「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看見了,現在又作見證,把原與父同在,並且向我們顯現過的那永遠的生命傳揚給你們」(約壹一1~2) 使徒約翰相信生命之道,不單單是理性的和語言的,還可以是聽得見、看得見、摸得到的活生生事件。

聖傳是如何傳遞至今呢?首先是天父派遣聖子主耶穌,把聖傳傳至聖子,而聖子又把聖傳交付給宗徒,宗徒成了聖傳的「被派遣者」(這亦是「宗徒」/「使徒」的意思)。主曾吩咐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導他們遵守。看哪,我天天與你們同在,直到世代的終結。」(太二十八20) 主耶穌給予宗徒代表自己的權威,又給予他們教導真理的權柄,而宗徒所教導的亦是主親自吩咐給予他們的。往後,聖傳就由教會當局來承接,主要由主教團所代表的教會訓導,把聖傳教導給信眾。相傳是宗徒約翰的再傳弟子教父愛任紐(Irenaeus, 140~202)主張:「在教會內行事,若非主教領導,則勿輕易妄動。」因教會擁有解釋福音信仰的正統、正確的遺傳,而解釋聖經,需要在主教所傳承的聖傳氛圍下進行,以區別於異端的教導。西方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 160~230),「三位一體」(Trinitas)一詞的創造者,發現異端同樣以經文來支持自己的主張,因此,他認為單靠經文是不足夠的,還須教會從開始就有的聖傳來指引經文的詮釋,任何跟宗徒傳下來的聖傳有違背的釋經均不可接受。

公教面對馬丁路德對聖傳的質疑,在回應宗教改革的天特會議(Council of Trent)的決議中,便更加肯定聖傳的重要性,拒絕「唯獨聖經」,並認為耶穌基督的救恩啟示是由兩條(而非一條)路而來:即聖經加聖傳。何況,中世紀的人大多數是文盲,不懂得讀聖經,他們的信仰根據都是來自傳統,例如在禮儀上的下跪、唸頌禱文、劃十字,就是通過「非語言」的方法來傳遞信仰。又例如公教確認瑪利亞是肉身升天(8月15日定為聖母升天日),雖然沒有聖經的明確證據,卻是在聖傳的氛圍下形成,是聖神(靈)帶領下的教會集體領悟,與聖經教導並無衝突,並且在二十世紀中期(1950年)由當時的教宗確立。

聖傳最主要的傳達模式有三,分別是:教父的教導、聖人的見證和教會的禮儀,我們往下只討論教會的禮儀。禮儀(liturgy)是公教信仰的重要表達,被稱為「傳承的見證」,亦是不少福音信仰的新教「自由」教會所缺乏的。若果新教教徒認為聖傳的概念過於抽象的話,其實大可從禮儀就可以看到聖傳的具體表達。廣義來說,禮儀是指天主的子民參與天主的救恩工程,因為「禮儀」一詞源自希臘文λειτουργια (leitourgia),此字由兩部分組成,後半部ergon指工作或服務,而前半部leitos 是指人民,所以合起來是「為人民服務」的意思,而在基督信仰的語境下,就是指為天主的子民而服務。禮儀就是通過規定好的禱文和行動,去服務天主的子民,叫他們參與在天主永恆的救恩計劃之中。

在新約中,「禮儀」與侍奉天主和服務人群有關;今天,「禮儀」是指參與基督在聖神內向天父的祈禱,這包括感恩祭、聖事禮典以及日課。禮儀是天主和祂的教會在「永恆現在」(eternal present)中會唔的勝地,是榮耀天主及聖化世人的有效工具。禮儀所表達的,是活潑的、讚美天主的教會生活,是一種以愛還愛的生活。因禮儀的目標是讚美和榮耀天主,故此它不是一把教訓或責備的聲音,而是洋溢溫馨和愛情的聲音,是整個天主子民的聲音、基督大司祭的聲音、新娘的聲音 – 這是相當理想化對禮儀的論述。相對於教理與訓導等以理性形式表達的聖傳部分,禮儀更貼近信眾的生活,讓信眾在禮儀行動中感受到天主。

公教相信,教會的禮儀與聖經的內容一致,都是以基督的受苦受死的拯救行動為中心,但禮儀並非敘述或重覆聖經記載,而是藉著行動和標記活生生地體現所載的內容。所以信眾在禮儀中並不是重新扮演某些角色,而是把我們自己的生活獻給天主,讓我們的生活融入天主之中。例如在彌撒的禮儀中,通過禱文、詩歌、啟應、站立或跪下的行動,信眾參與在敬拜上主,又領受上主救恩的現實。梵二後的禮儀特別著重宣告「天主聖言」(聖經),把聖經與禮儀結合起來,並認為如果對聖經沒有親切的感覺,就沒有真實的禮儀生活。在彌撒更新後的今天,每台彌撒必先有聖道禮,然後才是聖祭禮(禮儀);或說,先讀聖經,後踐行聖傳中的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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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遠泰博士(神學及歷史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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