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濟各為何不是我的教宗:基督福音與大公信仰 系列
基督徒需要懷有盼望,沒有盼望,難以有生之勇氣,尤其在不公義、不順景的世界。基督徒信仰那位信實的主(耶穌基督)才有盼望,整個福音信仰應該是「基督中心」的!我在前文說,基督徒的信和望(再加上愛)是三位一體式的,若按馬丁路德的神學,從人的接受次序來說,一切首先源於「信」,我們就從「信」說起。
為何人會信耶穌基督呢?不同人會有不同的故事,一千個人有一千個故事。從大公信仰或者路德神學來說,他們以為一切惟獨上帝的恩典(恩寵)。人之所以會信耶穌,全是上主的施恩,人的信不過是當人聽聞上主在福音內的應許,再加上聖靈的感動恩佑,人以「信」來回應上主愛的呼喚。人的角色是回應上主,但亦表示人在救恩的工程上有某方面的角色和作為,人並非完全被動。我們可以說是上帝藉著福音主動揀選人、呼召人、感動人,人是被動的接受和回應,但人並非「完全」被動,人並不像是機械人或電腦程式般被動!
大公信仰認為,上主的恩寵與人的作為並沒有衝突,兩者是互相補足,人的善工反映他是活在相信上主的信實之中。但有一個關鍵點必須注意:一切善德的行為,首先是源於上主的施恩;在沒有上主的恩典護佑之下,人的任何工作都是徒勞無功。正如路德就認為(其實大公信仰亦然),信仰主耶穌是第一善工,沒有了相信我主耶穌基督,一切所謂的善工可能弄巧成拙,叫人自高自大,離開上主的愛。
但在強調了一切惟獨恩典、惟獨信仰、惟獨基督後,並不表示人無需負上責任去回應。上主的恩典確是「先行恩典」(prevenient grace),在一切行為、善工之先。但有先就必有後,恩典之後就是人的責任、人的回應;或者說,一切的好行為都是信心的表現、聖靈的果子,沒有行為的信心不過是死的信心,不是活的信心(參雅各書二章)。在此,不論是公教會抑或是福音教會,均強調信心與行為的次序是十分重要的,要先有信心,後有行為,但重點是信心與行為並重,缺一不可,互相補足。信心當然是優先、首要的,沒有信仰我主耶穌,任何所謂的「善工」均不算善工,反而令人自以為是,妄自尊大,像那個看不起稅吏的法利賽人般(路十八9~14)。
但有了對主耶穌的信仰後,隨之而來的必是德行、善工,結出聖靈的果子。一般新教徒以為公教只講行為而沒有信心,這是頂荒謬的誤會,公教不說「信心」,他們用的詞彙是「信德」。只要大家稍稍認識奧古斯丁和柏拉糾在原罪、信德、恩典的爭論,公教在歷代的會議上如何批評「行為主義」,大家就不會有此誤解。反而,不少人的誤解是以為只要「信耶穌」,就算沒有「行為」,也可以得救 – 這才是一個「很大很大」的誤會!連馬丁路德也認為信徒需要有好行為,他不是反對行為,他只是反對人以為靠行為(而無需信)就可以得救。
不知為甚麼,人總是喜歡以一種二元對立的思維模式來思考信心和行為,把它們二元對立起來,兩者好像有你無我,誓不兩立:有了信心,就不用行為;或說,有行為,就無需信心,表現出一種「信心vs行為」的思維模式。不是的,弟兄姊妹,絕對不是的!大公信仰和基督福音均告訴我們,信心與行為是一體兩面,是人對上主拯救的回應;上主的先行恩典固然是優先,但人的回應亦是隨之而來的不可或缺,我們應表現一種「信心and行為」的思維模式。
「沒有信,就不能討上帝的喜悅」(來十一6),但同時「不是每一個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天國;惟有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1)
蘇遠泰博士(神學及歷史科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