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亞伯拉罕更亞伯拉罕 (路得記)

關於《路得記》,首先希望大家知道,希伯來聖經的經卷編排,和我們的聖經的經卷編排,是不同的。在希伯來聖經裡,《士師記》之後,不是《路得記》,而是《撒母耳記》。至於《路得記》,在希伯來聖經裡,是放在經卷結集的第三部分,即所謂「聖卷」(Kethuvim, Writings)部分(我稱之為「雜項」的部分)。在其中,《路得記》與《雅歌》、《耶利米哀歌》、《傳道書》、《以斯帖記》又組成一獨特的單元,稱之為「五小卷」(Megillot, Five Scrolls),分別在五個節期中誦讀。《路得記》是在五旬節時誦讀的,慶祝豐收。但基督教聖經將《路得記》抽了出來,放在《士師記》及《撒母耳記》中間,將之看成是歷史書的其中一卷。經卷位置的不同編排,改變了經卷的性質,也左右了讀者對經卷的理解。《士師記》講的,是「無王管」下的社會的一片混亂。《撒母耳記》講的,是王權的設立,藉此建立社會的秩序。基督教聖經將《路得記》放在《士師記》及《撒母耳記》中間,試圖交代從「無王管」到「有王管」的歷史過渡。

一般而言,歷史都是帝王將相的歷史,唯有這些大人物,才有資格創造歷史、扭轉歷史、甚至改寫歷史。《路得記》作為一種歷史書寫,講的卻是小人物的故事,在「無王管」的混亂時代,正氣的小人物依舊可以織出美麗的人生。正所謂「仗義每多屠狗輩」,仁與義在一些小人物身上滲透出來。不要少看這些仁義的小人物,他們在冥冥之中,創造出歷史的新軌跡,以致《撒母耳記》後來講的王者,也與這些小人物扣上關係。大時代的波動,我們這些小人物管不了。能做的,是活出仁義。就讓仁義的小種子,在冥冥之中,結出意想不到的果子。

路1:1 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饑荒。在猶大的伯利恆,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

一個簡單的開場白,交代一個時代的種種困局。「士師秉政的時候」,是一個「無王管」的混亂時代。「伯利恆」,希伯來文的意思是「糧食之鄉」,如今,「糧食之鄉」無糧食。有一個人,他的名字叫「以利米勒」,意思是「我的神是王」,但他的神看來保不住他,他要移民保命。他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移民去摩押。摩押,在舊約傳統裡,是一個對以色列人不懷好意的地方。看看這一家人,生於亂世,「搵唔到食」,神不保佑,只能逃命。

後來,主人公以利米勒死了。他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後來,連這兩個兒子也死了。這是悲劇中的悲劇,一切經濟命脈都斷了。將來如何,不要談將來了。男的死盡,也絕了後,只留下婆媳三人。前路茫茫,以利米勒的妻子拿俄米,只好回老家。

路1:6 她就與兩個兒婦起身,要從摩押地歸回;因為她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
路1:7 於是她和兩個兒婦起行離開所住的地方,要回猶大地去。
路1:8 拿俄米對兩個兒婦說:「你們各人回娘家去吧。願耶和華恩待你們,像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一樣!
路1:9 願耶和華使你們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於是拿俄米與她們親嘴。她們就放聲而哭,
路1:10 說:「不然,我們必與你一同回你本國去。」
路1:11 拿俄米說:「我女兒們哪,回去吧!為何要跟我去呢?我還能生子作你們的丈夫嗎?
路1:12 我女兒們哪,回去吧!我年紀老邁,不能再有丈夫;即或說,我還有指望,今夜有丈夫可以生子,
路1:13 你們豈能等著他們長大呢?你們豈能等著他們不嫁別人呢?我女兒們哪,不要這樣。我為你們的緣故甚是愁苦,因為耶和華伸手攻擊我。」
路1:14 兩個兒婦又放聲而哭,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

拿俄米是好人,她希望媳婦不要跟著她,這樣她們才有機會找到新丈夫、建立新家庭、開展新生活。她們若去到猶大地,文化不通,宗教不同,很難組織新家庭,也很難有新生活的可能。再者,拿俄米認為自己「好黑仔」,在1:13裡,她說:「我為你們的緣故甚是愁苦,因為耶和華伸手攻擊我」;或者說:「我想起你們就愁了,我幫不到你們,因為神苦待我。」拿俄米照顧不到自己,也看來照顧不到兩個媳婦,媳婦跟著她,只會「攬著一齊死」。

有一個新抱離開了拿俄米,另一個新抱路得卻作出了非凡的決定。

路1:15 拿俄米說:「看哪,你嫂子已經回她本國和她所拜的神那裏去了,你也跟著你嫂子回去吧!」
路1:16 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裏去,我也往那裏去;你在哪裏住宿,我也在那裏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路1:17 你在哪裏死,我也在那裏死,也葬在那裏。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
路1:18 拿俄米見路得定意要跟隨自己去,就不再勸她了。

路得明確拒絕她婆婆的建議,她作出自己人生的抉擇。婆婆叫她「回去」,她卻堅決「前行」。因對婆婆的愛,她大膽前行,以婆婆的家為家,以婆婆的國為自己的身分認同所在,以婆婆的神為自己敬拜的對象,甘心改變過去一生的價值取向。她為這堅決的抉擇,作一類乎婚姻盟約的誓詞:「從今以後,生死相連」。這盟誓更是以耶和華的名義作的,對路得而言,她的命運已交給這新的神明。

我們說,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但看看路得這位女子,她作出更偉大的決定。亞伯拉罕有所行動,起碼都因聽到神的呼喚。路得,什麼也沒有聽到,她的行動只出於對她婆婆的愛,一種平凡不過的人間情懷。亞伯拉罕離開吾珥,離開父家,離開過去的一切,但其實,他帶著很多財富和人馬。路得,離開摩押,離開父家,就真的離開過去的一切,她沒有帶著什麼。亞伯拉罕往迦南走去,這是他不認識的地方,但他有強大的人馬作後盾,起碼,他仍有點「抓拿」。路得往猶大地走去,這是她不認識的地方,沒有男人作後盾,對一個外地女子而言,不單沒有「抓拿」,更是危險異常的。路得,因為人間的愛,不怕冒險,無懼艱難,捨棄一切,大膽向全新的世界走去。亞伯拉罕起碼仍講著自己的語言,保持著自己生活的傳統,敬拜著熟悉的耶和華。但路得,卻要適應全新的文化,面對全新的人,學習敬拜一全新的神。簡單來說,路得要放下過去的一切,做一個全新的人。你們說,她的決心、她的抉擇、她的信念,是否比亞伯拉罕要冒更大的險?是否比亞伯拉罕捨棄更多?是否比亞伯拉罕更勇於向未知的領域前進?是否比亞伯拉罕對耶和華有更大的信任?是否比亞伯拉罕更亞伯拉罕?這一切,竟不是出於回應神的呼喚,而只是出於一個小人物對另一個小人物的愛。不需要神的顯現,只需要在平凡生活中仁愛地活。小人物的仁愛,平凡而正氣的生活,默默地改變著歷史的軌跡。如此,為何小看自己小人物的角色呢?

香港的貧窮婦女,有些以拾取紙皮為生。貧窮的路得,以在田間拾取收割人剩下的麥粒為生。

路2:3 路得就去了,來到田間,在收割的人身後拾取麥穗。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裏。………
路2:8 波阿斯對路得說:「女兒啊,聽我說,不要往別人田裏拾取麥穗,也不要離開這裏,要常與我使女們在一處。
路2:9 我的僕人在那塊田收割,你就跟著他們去。我已經吩咐僕人不可欺負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裏喝僕人打來的水。」
路2:10 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對他說:「我既是外邦人,怎麼蒙你的恩,這樣顧恤我呢?」
路2:11 波阿斯回答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
路2:12 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

貧窮的外族女子,在田間,與本地的一個財主相遇。這段邂逅,有很多東西可以說,但時間關係,只能點到即止。財主波阿斯稱呼路得為「女兒」,可能顯示兩者年紀有一段差距。波阿斯先對路得說話,並且說得比路得多很多,內容是善意的,但又保持合宜的距離。他叫路得不要往別處去拾取麥穗,可見他想幫助路得,或許,也想見路得多幾面。他叫路得與他的使女與僕人在一起,顯然,他看路得為自己人,不是外人,甚至有喝僕人打來的水的權利。他知道路得離開自己的父母和家鄉,卻捨不得離開自己的婆婆,情與義都有了。波阿斯由衷地祝福這女子,這女子投靠在神的翅膀下,願她滿得賞賜。特別留意在神翅膀下得「覆庇」這主題。

這位財主波阿斯,是一好人。他欣賞像路得這類有情有義的女子,在他能力範圍內,他盡量提供幫助。這些幫助,不影響他自己的生活,也不用改變他自己的人生。無可厚非,他是好人,社會上多幾個這樣的人,已經很好了。

路得的積極性漸漸改變想法負面的婆婆。婆婆也積極起來,對幸福的前景,有了新的希望。路得的婆婆知道波阿斯對路得有一種安份而純正的好感,便想,可否,將之推進一步?

路3:6 路得就下到場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
路3:7 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裏歡暢,就去睡在麥堆旁邊。路得便悄悄地來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
路3:8 到了夜半,那人忽然驚醒,翻過身來,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
路3:9 他就說:「你是誰?」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
路3:10 波阿斯說:「女兒啊,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
路3:11 女兒啊,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
路3:12 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
路3:13 你今夜在這裏住宿,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你盡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

依從婆婆的建議,路得更大膽地行動。一個外邦女子,晚間去到打麥場,臥在一男子腳下,其結果可大可小,禍福未卜,但路得就是敢於行動。那晚,那個男人,飲醉了酒,在四野無人的大麥田上,睡著了。這個女子,掀開那男人下身的被,躺在那裡。那男人醒了,surprise,有個女子。男人問:「你是誰?」女子答:「我是你的婢女路得。」這是拉關係,波阿斯從來只是叫路得與自己的使女在一起,從來沒有說路得是自己的婢女。路得說:「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這其實是用波阿斯先前的講法和挑戰波阿斯,先前波阿斯說:「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翅膀」這字與「衣襟」這字,其實是同一個字(kanaph)。路得其實是對波阿斯說:與其你求耶和華覆庇我,不如你自己覆庇我。而「用衣襟遮蓋」一個人,意味著娶她為妻。兩者可能有年齡差距,但路得明示,我不介意。路得這主動要求,於波阿斯不是件易事。幫助人,而不用改變自己,相對容易。幫助人,而需要整個人「落水」,則很難。捐錢幫助露宿者,易。與露宿者一起生活,難。

路得的要求有道理嗎?路得說:「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至近的親屬」是一個特別的用字(gaal),是指宗族中最有義務購買或贖回死者土地的親人。如此,死者的土地才能保存在自己的宗族內。這裡,應只涉及土地的買贖,不應涉及婚姻。但路得將土地的責任,連繫到婚姻的可能。路得,這位至情、至義、至勇的女子,迫使世上的好人,思考一下,你幫人可以幫到幾盡?只是隔空地讓一個窮人拾幾粒米,抑或讓這窮人進入自己的人生裡?是不「落水」的關懷,抑或是「濕晒身」的參與?

面對這一奇女子,波阿斯下了誓言,親自落水去愛她。但,路得提出的買贖死者土地的要求,在法理上,有另一人更有資格去做,故此,必先擺平這人才行。

路4:1 波阿斯到了城門,坐在那裏,恰巧波阿斯所說的那至近的親屬經過。波阿斯說:「某人哪,你來坐在這裏。」他就來坐下。
路4:2 波阿斯又從本城的長老中揀選了十人,對他們說:「請你們坐在這裏。」他們就都坐下。
路4:3 波阿斯對那至近的親屬說:「從摩押地回來的拿俄米,現在要賣我們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塊地;
路4:4 我想當贖那塊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沒有別人了。你可以在這裏的人面前和我本國的長老面前說明,你若肯贖就贖,若不肯贖就告訴我。」那人回答說:「我肯贖。」
路4:5 波阿斯說:「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也當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
路4:6 那人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你可以贖我所當贖的,我不能贖了。」

其實,買地歸買地,法理上,是不用娶死者遺孀的,只有同住的親兄弟,才有這種要求。波阿斯和那人都不是死者同住的親兄弟,故根本沒什麼婚姻的義務的。明顯,波阿斯「打横來講」,將這婚姻義務加了上去,如此,那人便不買這地了。也如此,波阿斯明正言順地,買了那地,娶了路得。於路得,於波阿斯,於拿俄米,這是從未想過的全新的開始,源自一比亞伯拉罕更亞伯拉罕的信仰抉擇。

路4:13 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
路4:14 婦人們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
路4:15 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
路4:16 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懷中,作他的養母。
路4:17 鄰舍的婦人說:「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衛的父。

他們是大衛的曾祖父,大衛是猶大人理想的王者,猶如我國的帝堯帝舜,是民族命運的樞紐人物。

結語:《路得記》講的,是平凡人的生活,在他們生活中,神沒有明顯的介入。這些平凡的人,按其良知,盡心去愛,真誠行義,放膽去構想美好的將來,無懼拒絕地要求人擔起額外的責任,勇毅地向渴想的領域前進。這是平凡不過的生活,卻結出意想不到的歷史果子。各位弟兄姊妹,不要少看你平凡的美善。在冥冥之中,神使用我們這些平凡的人,引導著歷史的前進。

願榮耀歸上主,願人間享和平。

tangsir

鄧瑞強博士 (神學及歷史科特約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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