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新教為何要從公教分離(五):信心與聖經

方濟各為何不是我的教宗:基督福音與大公信仰 系列

前三期說到,公教在告解、補贖、煉獄、大赦、聖徒轉功等等教義的發展下,每個教義均有良好的意願,卻逐步逐步走到赦罪恩典荒謬地與金錢掛鉤。購買大赦券而無需信仰基督,亦無需有懺悔的心和改過的行為,就可以罪得赦免,大赦券的事效性和簡化性甚至超越了聖事,基督福音如此就變成不折不扣的廉價恩典!宗教改革的興起,尤其是馬丁路德提出對大赦券的批評和因信稱義的教義,正是想帶回福音的原初精神,救恩亦惟有信仰主耶穌基督才可以獲得。

宗教改革有所謂的「五唯獨」:唯獨恩典、唯獨信心、唯獨聖經、唯獨基督、唯獨上帝得榮耀,可以籠統地代表了宗教改革的核心思想。往下,本文嘗試從「五唯獨」來說明新教跟公教在基督福音的理解上的異同。在此先說明,今天的公教亦承認在宗教改革時期教會的錯誤,大赦券亦早已絕跡,而真心誠意的參與聖事禮儀(包括告解聖事),是每個公教教友的必須。公教還十分願意跟新教復和呢!

「唯獨恩典」是雙方最接近的共識,我們得救不是靠自己的行為,而是唯靠上主的恩典,好像一份禮物,是白白賜給我們的,不像工資般需要我們努力才可以獲得。說公教講行為而不講恩典,反映說者的無知。「唯獨上帝得榮耀」亦是雙方可以接受的,當然,如何學習榮耀只歸於上帝/天主,而人如何不貪圖或僭奪,是上至教宗、主教、神父/牧師,下至每個信眾都需要終身學習的事情。

「唯獨基督」當然亦是雙方贊同的,但在解釋和實踐上各有不同。新教認為救恩的成就和施予,關鍵只在乎耶穌基督。基督已完成了整全的救恩,來到他面前的人,只要真心悔改,並信仰/信靠他為我們的主和救主,就必得著救恩。公教亦接受上述的說法,但公教有一個很強的教會觀,並強調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是基督今日在世上活動的延伸。因此,當人提到基督之時,此「基督」必須是在教會內的基督,而「教會」亦是基督內的教會,基督與教會是密不可分,有分別而沒有分離。任何在教會以外所認識的基督都必然是有缺乏的基督(包括宇宙的基督之說),並不是基督的全部。基督與教會是一體兩面,故此,說「唯獨基督」的人,不可以說自己已經信仰了基督,教會因而是可有可無的。沒有了教會的基督,就不是真正的基督,亦因而只有某些被誤導的新教徒到今天還在思考:究竟信了耶穌的人是否可以不返教會!公教至今仍然堅持「教會以外無拯救」,而不是「基督以外無拯救」。

公教和新教最大的差別,就在「唯獨信心」和「唯獨聖經」上,甚至到了今天仍然在教義上是兩教可否合一最大的阻礙。首先說明,唯獨信心並不反對好行為,以為相信了耶穌基督就必然可以罪得赦免,為所欲為,無需悔改,就是重複以金錢代替懺悔,是現代版的大赦券荒謬。路德亦不反對行為(甚至認為基督徒必須有好行為),只是反對人以為可以靠行為(例如祈禱、朝聖、參與聖事、買大赦券)而無須信仰耶穌基督就可以得救。好行為是得救後的結果,而非得救前的條件,是路德和今天的公教同樣堅持的。

但新教所說的「信心」是甚麼意思呢?不少新教教會卻未能清楚說明,而把信心等同「決志」行動就更是不值一提的可笑。新教說的信心,指的大概是相信基督曾死過亦已經復活,因此相信基督可以拯救世人,亦在生活上信靠基督的保守和看顧,屬於一種在心理上的依賴、信靠,怪不得新教神學家士箂馬赫(Friedrich D. E. Schleiermacher, 1768~1834)以為信仰就是絕對的依賴。但公教所講的信德(信心),主要是指當信眾聽聞基督的福音後的一種回應,強調的除了包括上述的心理反應外,更重要的是信德是天主籍著聖神(靈)在給予聽聞福音者心中的回應,產出信德者是天主而非人的意志。

說來有點複雜,因涉及存有論的詮釋:不是先有相信的人,聽了福音(關於基督)後,然後產生信德;而是天主先創造信德,然後才有相信的人,和被相信的對象(福音) – 天主才是主動,人是被動地蒙恩接受。(其實路德所了解的信心,可能更接近公教所說的多於新教!)故此,公教所說的信德不可能是「唯信」(sola fide),既然整個的「信」都是天主的主動作為,真正擁有信德的人,就必須是遵行天父旨意的人,表現在愛鄰舍、好行為,更在信仰上持守和參與聖事,在靈修裡認識和親近天主的人。唯信不等於「孤信」(僅僅只有信),信眾在生命上的種種表現,在在反映他是否「真信」。

至於「唯獨聖經」,更是兩教最關鍵的不同。本系列曾多次指出,公教十分尊重聖經,並認為聖經就是天主的聖言/聖道,有特殊的靈感和默示,不單可信,更接近無誤。但公教認為天主賜予世人的福音信息,最早是給予使徒(宗徒),由使徒傳至不同的地方教會。各教會按當時的文化和社會背景,去明白及實踐福音的信息,或通過祈禱、或通過禮儀、或通過生活、或通過教義。這便形成了在聖經正典出現之前的「聖傳」(Tradition),是聖經以外另一個必不可少的權威,聖經亦由它孕育出來。因此,公教不接受「唯獨聖經」,天主的啟示亦不單單只在聖經之內;何況,即或聖經是惟一權威,但聖經的真義亦只有教會訓導才可以解釋出來,聖經不是一本普通人可以讀得明白的書。

記得以前常常聽到教會牧者批評公教不許教友讀聖經,但他不知道公教並不是不許教友讀聖經(今天還十分鼓勵),只是害怕教友「亂解」聖經,按己意而非正統的信仰角度來闡釋聖經的內容,容易產生異端。路德是一名聖經學者,熟識原文,他把信仰的依據局限在聖經之內,既因為釋經是他的專長外,更因為他發現當時教會許多的教導並非由聖經而來,只是教會訓導說是來自聖傳。因此,為了反對教會的錯誤,為了削弱教會訓導的合法性,路德高舉聖經而剔除聖傳。更影響深遠的是,把解釋聖經的權力下放到所有可以運用理性去釋經的人,並認為聖經是人人可以讀得明白的書。高舉「唯獨聖經」,並以此來反對公教許多自造的真理,藉此反對公教教會許多被認為是錯誤的教義;卻同時因解放了釋經的限制,叫新教在往後產生了不少「新」神學、「新」教義、「新」倫理,而諷刺地,往往又超越了福音信仰的神學、教義和倫理!至少,我就曾不只一次從某些聖經學者口中聽到質疑究竟三位一體是否正確!!
 
sosir

蘇遠泰博士(神學及歷史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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