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歷史事件(三):「上帝」的稱呼(2)

方濟各為何不是我的教宗:基督福音與大公信仰 系列 

用歷史評鑑(historical criticism)的方法去了解「上帝」一字的希伯來文Elohim,不難發現幾乎所有閃族神祗的名字都叫El,而ElohimEl的複數。El是一個專有名詞(proper noun),指的是一個高高在上的大神,有點像中國文化所說「老天爺」或者「玉皇大帝」的意思。當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後,他們接觸了迦南文化,發現他們信仰的yhwh(上主,adonai)不單是以色列民族的戰神,還是宇宙大地的統治者,因而他們同樣稱自己的神為El

稱呼yhwh為El,往往有太崇高,使人敬而遠之的感覺。為了具體化、地方化上帝的作為,以色列的先祖們就在El之後加上了不同的稱呼,例如:El Elyon(至高的上帝,創十四22 )、El Roi(看顧人的上帝,創十六13)、El Shaddai(全能的上帝,創十七1 , 三十五11, 四十八3 )和EL Olam(永恆的上帝,創二十一33 )。在此必須強調,在舊約中,當以色列人用上ElElohim,他們並非泛指一位迦南的大神,而是指向他們所信奉的上主(yhwh),即那位向他們啟示祂的名為yhwh的真上帝。

有趣的是,在創世記十四章19~24節裡,El Elyon(至高者上帝)既是亞伯蘭的上帝,但亦同時是撒冷王麥基洗德(外邦人的王)的上帝。這個事實除了證明以色列的上帝是「審判全地的主」外(創十八25),也證明上帝願意被承認為其他民族的「至高者上帝」,並且接受他們的敬拜。

以複數Elohim代替El,是基督宗教喜歡採用的理據來證明,當時的以色列人早有「三位一體」的觀念,上帝的位格存在眾數的多。但今天的聖經研究從歷史的角度指出,在希伯來文中根本沒有「位格多數」的觀念,更加不可能表達一種多神的信仰遺跡。因為在以色列人心中,多位格的上帝或多個上主(yhwh)的觀念是不可思議的。採用複數的形式,可能來自閃族的普遍觀念,他們以為「上帝」(El)是具有各種複雜的力量。基督宗教固然信仰上帝是三位一體,但理據源於教會在起初數個世紀對上帝的認知所作的神學反省和闡述,屬於歷史神學的研究範疇,而不是聖經神學的結論。

以上可說是近代舊約聖經研究的ABC。我說是舊約研究的ABC,對某些人來說可能是過份了。記憶中讀過/聽過我的「同行」曾發表意見,認為為了表明我們的「至聖」(holiness),而「至聖」就是要「分別」(所謂分別為聖),因此教會不應該使用異教的詞彙,例如基督徒不應說「平常心是道」(出自中國禪宗)。可能說此話的人對中國文化不大熟識,想不通甚麼是本地化/本土化神學,亦多少有點「離地」,更缺乏歷史的維度來思考福音信仰。

在比較宗教(comparative religion)或宗教對話(religious dialogue)裡,經常出現一個貶詞:「融合主義」(syncretism),通常指在哲學上或神學上把各種不同學說折衷、混合或融合一起。此詞首先是希臘人用以形容不同城市聯合對抗共同的敵人,後來用來指政治上為面對共同的威脅,各人不顧彼此的分歧而願意相互結盟。若用在宗教上,就是指為著使自身的宗教更好地發展,把其他宗教的內涵(主要指教義或禮儀)融合過來,並加以使用。

不少基督徒認為基督宗教既然是「一神論」(monotheism),上帝是忌邪/妒嫉的上帝,保羅亦禁止人「聽信那誘惑人的邪靈和鬼魔的教訓」,跟隨他們「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提前四1~3),所以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融合主義,特別出現在新教的基要主義者(fundamentalist,坊間翻譯為「原教旨主義者」)群體之內。但有宗教研究的學者指出,當一個宗教傳揚到信奉另一個宗教的地區時,加上兩者之間的文化差異,融合主義是不可避免,更加不應嚴加責難。不是應不應該融合的問題,而是應該融合多少,令到既沒有改變自身信仰的核心(仍然是惟獨敬拜yhwh),又方便把自身信仰廣傳、發展和紮根。

若基督徒不應使用異教的詞彙,難道我們連方便、傾偈、煩惱、皈依等字眼都不說出口嗎?若是,豈非連上帝、神等等詞彙都不應採用?若是,豈非連舊約把yhwh視為El/Elohim也是一種對信仰的背叛。不用多說,如此極端的「排他」心態,不但無益,反對福音傳講有害,更恐怕弄巧成拙,令基督宗教不能與世界有對話和分享的空間。

說也奇怪,一般基督新教徒以為公教(即天主教)是頑固、守舊,像是鐵板一塊似的。但原來,近代的公教已經變得活潑、開明,行事具有彈性,對非基督宗教接納的程序,有時真的叫人咋舌。下次跟大家分享第四個歷史事件: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
 
sosir

蘇遠泰博士(神學及歷史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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