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讀「撒迦利亞書」十四

8:9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當建造萬軍之耶和華的殿,立根基之日的先知所說的話,現在你們聽見,應當手裡強壯。
8:10 那日以先,人得不著雇價,牲畜也是如此;且因敵人的緣故,出入之人不得平安,乃因我使眾人互相攻擊。
8:11 但如今,我待這餘剩的民必不像從前。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8:12 因為他們必平安撒種,葡萄樹必結果子,地土必有出產,天也必降甘露。我要使這餘剩的民享受這一切的福。
8:13 猶大家和以色列家啊,你們從前在列國中怎樣成為可咒詛的;照樣,我要拯救你們,使人稱你們為有福的(或譯:使你們叫人得福)。你們不要懼怕,手要強壯。
8:14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們列祖惹我發怒的時候,我怎樣定意降禍,並不後悔。
8:15 現在我照樣定意施恩與耶路撒冷和猶大家,你們不要懼怕。
8:16 你們所當行的是這樣:各人與鄰舍說話誠實,在城門口按至理判斷,使人和睦。
8:17 誰都不可心裡謀害鄰舍,也不可喜愛起假誓,因為這些事都為我所恨惡。這是耶和華說的。」(撒迦利亞八9-17)

        這裡8章1-17節有兩段的講論,都是由「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開始的,分別是9-13節,及14-17節。

        第一段9-13節是當以色列人在建立根基時,神對他們說的鼓勵說話。首尾都用了「手要強壯」作為呼應,神對以色列人說,他們如今應與從前的日子不同。從前的日子,人畜不得溫飽,常受敵人滋擾,甚至乎內憂外患,成為可咒詛的。但當下的日子,天降甘霖、四境平靜、風調雨順、國泰民安。在列國的眼中,成為有福的民族。

        第二段14-17節是神對以色列人再次表明,神當初懲罰以色列人,是因為他們沒有遵行神的誡命、律例,以至社會律法不公、屈枉正直。現在,神再次施恩他們,不再降禍於他們,追討他們的過錯。但他們要從此改變過來,重新遵行神的說話。

        從內容上,這兩段的意義,正好與申命記中立約所顯示的條件及結果相同。立約的條件,就是要遵行神的話語,而遵守的結果,便是得到神的祝福。在舊約中,守律法或遵行神的話語的目的並非是建立『約』,而是努力的維持這『約』的關係,而守約是人內在的服從,是做人處事的動機,而並非加諸人外在的法律責任。故此,要達至這約的責任,人應有以下的三個動機(1)存記在心,(2)賞罰分明,及(3)以愛出發。

        而守約的福份是條件性的,因它建基於人的服從,若人願意服從,神便祝福。而在舊約的世界裡,祝福多是物質的富裕,舉例來說,就是地的應許。若人服從神,神會保守他們在固定的地土,否則,他們會被驅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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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式平博士 (聖經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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