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自由 (三)

鄧瑞強博士 (神學及歷史科專任講師)

  我們渴望自由,弔詭的是,當自由來到時,我們很多時卻害怕自由,或者說,害怕運用自由後要承擔的責任。小朋友不喜歡被大人拖著,但當大人放手時,小朋友自己走著,便會忽然進入一個陌生的世界,在這裡,他不認識任何人,任何人也不認識他。他不知可以倚靠誰,在存在上,他是孤零零地站在一個陌生的世界上。這時,只是有人誘惑他,說可以給他安全及保護,他便會投入這個人的懷抱裡或圈套裡。這個圈套背後,可以是非常獨裁的權力。由自由至終成為不自由,這就是自由的弔詭。

  佛洛姆(Erich Fromm)的《逃避自由》(新北:木馬文化,2015)一書,講的便是這自由的弔詭。以前,在集體狩獵及集體耕作時代,人彼此依附,互相協作,才能生存下去。及後,經過漫長的技術改進,人建立了全新的工業體制,物質不再缺乏了,人可以離開群體而獨自在大城巿中生存。在大城巿裡,人不再是與大家族同住,而是蝸居在斗室裡,孤獨無依。

  佛洛姆說:「我們已經看到人類無法承受這種消極的自由(筆者注:所謂『消極的自由』,即從過去的社群及制度的種種制肘中開脫出來),他試圖逃入新的束縛,以取代已經完全脫離的初始關係。但是,這些新的關係並不是真正地連結於外在世界,而是個人為了獲得新的安全感,以放棄自我的整全性作為交換的代價。個人與外在權威的分裂狀態從未消失,即便個人可能是有意識地自願屈從於權威,但那些權威嚴重阻撓並削弱了他的人生。」(《逃避自由》,頁265

  聽說,很多長期囚犯出獄後,完全不能適應自由,他們寧願擁抱「不自由」而取消「自由」,就像《月黑高飛》(The Shawshank Redemption)一片裡被囚了五十年的Brooks,他已完全習慣了監獄的生活,完全習慣了不自由,他忍受不了的,是自由,故在自由面前,他自殺了。片中的Red說:「監獄的高牆實在有趣。剛來的時候,你痛恨它們。漸漸,你習慣了它們。時間夠多了,你會依靠它們。這就是體制化。」很少人真正忍受得了自由。當以色列人出了埃及後,不久,他們便嚷著回埃及,我們不要以此為怪,這其實是人性的真正表達。

  城巿人不再與家族同住,他從家族的指指點點中脫離出來了。互聯網的連繫模式,讓我們從「具體」的人際關係中脫離出來了。個人化的自由主義意識形態,強化人的「全然自由」,任何人都不代表我,而我也不需要代表任何人,我只為我自己而活。個人全然自由了,無牽無掛了,但同時,這個人全然孤獨,脆弱不堪。人生在世,總得尋求某種存在意義。但意義何處尋?現代社會裡無面目的「群眾意見」、互聯網上的like、消費資訊提供的著數指數,便成為虛怯的孤獨人尋求意義的去處。人人都說這產品有品味,精神上的孤獨人便只能購買這產品,因為他怕被人指為無品味,怕被人排斥。精神上的孤獨人只能從群眾的肯定中獲得意義,被人排斥後,他的意義便沒有著落了。

  佛洛姆說:「藉由遵從他人的期待、不標新立異,個人才能消解對自我身分所感到的疑惑,並獲得某種程度的安全感。然而,這必須付出昂貴的代價。放棄個人的自發性與個體性將導致個人生命的挫敗。個人一旦變成自動化機械人,儘管在生理上依舊存活,但心理上已然等同死亡。」(《逃避自由》,頁288

  我們渴望自由,努力脫離舊的種種制肘,然而,「自由」後,脫離埃及後,我們是否有個前進的目標?這個前進的目標,是另一監獄、另一埃及嗎?如何可以打破自由的弔詭呢?有沒有一種自由,人得到後,不會感到孤獨而恐懼,而能體會生命的豐盛的呢?

  主耶穌的十架路,為我們開拓一條真自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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