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彌撒跟崇拜有甚麼分別?

方濟各為何不是我的教宗:基督福音與大公信仰 系列

今期介紹公教的彌撒(Mass)。不知道你曾否參與過彌撒,有沒有(靜雞雞)領受聖體?彌撒可算是公教最重要的禮儀,天天都有彌撒,一名神父可以在一天內施行數台彌撒。當然,亦只有主教和神父(不包括執事)才有權施行彌撒,否則此台彌撒便屬不合法和無效,更招致絕罰。新教教徒覺得彌撒就像崇拜,新教藉崇拜來敬拜上帝,公教藉彌撒來敬拜天主 – 此說法大致正確,但公教經歷了二千多年的歷史發展,彌撒的神學和禮儀已經發展出很豐富的意義,特別是救恩的意義。

彌撒的拉丁文是Missa(中文翻譯明顯按拉丁文音譯),說來也奇怪,此字的原意是「遣散」或「被派遣」之意。為甚麼以「遣散」/「被派遣」來形容敬拜天主的禮儀呢?

公教的彌撒是禮儀性的,有很強的大公性,程序大致上次次相同,處處堂區相同;當然在禱文、讀經內容上不會次次相同,但一定是處處相同。不同堂區的彌撒若有不同,主要是在講道的內容上,雖然他們講道的經文都是相同的,但不同司鐸領受經文後的講道自然不同。新教福音信仰教會雖說是free church,崇拜沒有禮儀程序,禱文、經文、詩歌沒有預定,但仍然有一定的崇拜結構,只是內容卻真的是「自由」的,主要由崇拜主席和講員自行決定,但彌撒卻不是「自由」的。讓我先十分撮要地介紹大家認識彌撒的結構和程序。

彌撒開始是『進堂式』,一眾負責彌撒的人員列隊進場,包括司鐸、執事、輔祭、讀經員、聖體員等等。司鐸首先帶領全會眾唸頌「懺悔詞」,為自己的罪求主赦免。隨後是唸頌「求主垂憐經」和「光榮頌」(可能唱頌出來),然後司鐸會帶領會眾一起祈禱。本系列曾多次指出,公教在禮儀中的祈禱不像新教,公教的「公禱」是唸頌早已制定好的「禱文」/「禮文」,而非新教般由崇拜主席自由地「按聖靈感動(?)」發出別人不可預知的禱告內容。

隨即進行彌撒兩個主要禮儀之一的『聖道禮』,由讀經員讀出當天的經課,通常由三段經文組成:一段舊約、一段新約、一段福音書,然後由當天負責的司鐸講解和教導經文。公教的講道著重牧靈,你會發現絕少出現新教趨之若鶩的所謂「釋經講道」,而是司鐸教導教友關於信仰和生活的事宜。我曾聽過一位神父分享,他曾經有次講道是在彌撒前數分鐘才在「心內」預備好,沒有講章,亦沒有所謂的「嚴格釋經」,但他的分享又是教友十分受落和得到幫助的。講道後,司鐸帶領全會眾以唸頌「尼西亞信經」作回應。

隨即便進入彌撒最重要的禮儀『聖祭禮』(Eucharist),又稱感恩祭,即我們多次所說的「聖事中的聖事」的聖體聖事。在古代,還未受洗的人(應該不多)可以參與彌撒,但不能領聖體,所以,當進入聖祭禮時,司鐸/執事便會大聲喊叫missa, missa,意思是叫沒有受洗的慕道者此時應該離開聖堂,有「遣散」之意。當慕道者離去後,感恩聖祭正式開始,這亦多少解釋為何在後世,會以Missa(遣散)來簡稱內中最重要的感恩祭禮儀的開始。

聖祭禮開首是收取奉獻,今天當然是指金錢的奉獻,但在古時,會眾會在此奉獻食物,包括彌撒所需用的餅和酒。經過司鐸一段頗長的感恩經唸頌,期間會眾會作出回應,司鐸祝聖餅和酒,使它們成為主耶穌的聖體和聖血。在領聖體之前,司鐸帶領會眾一起唸頌「天主經」,即新教所說的「主禱文」(「天主經」的內容較短)。聖祭禮的禮儀是嚴格的,規範性很強,每一次的聖祭禮所唸頌的禱文、禮儀的動作、會眾的回應,可說是一模一樣,絕不能隨便,亦沒有司鐸的意志/心意在內 – 絕對不是free。然後是會眾有秩序地排隊,從司鐸或聖體員手中拿過聖體,隨即領受(食進)。本系列多次指出,在公教內,領聖體深具救恩意義,表明基督為世人的犧牲和獻祭,領受的人是藉著此禮儀行動來獲得相連的無形恩寵,因此屬於整個彌撒的中心。

彌撒最後的程序是『禮成式』。在羅馬禮儀的傳統中,感恩祭結束時,司鐸或執事會以拉丁文Ite, missa est來作為彌撒結束的派遣用詞,意思就是:「去吧!你們被派遣!」,具「被派遣」之意。這句話既構成「彌撒」用語的來源,更重要的是帶出引申的意義,就是:在整個實現救恩奧跡的禮儀中,結束時,司鐸派遣會眾,好使他們能在日常生活裡實踐天主的旨意。彌撒的禮儀是結束了,但彌撒的救恩意義由會眾承傳,並帶給世人。

中世紀的彌撒規定必須用拉丁文進行,以表示教會的大公性:不論你身在何方(羅馬?巴黎?威登堡?坎特伯里?),彌撒禮儀都是一式一樣的,某個堂區的彌撒完全代表整個大公教會的彌撒。因此,亦只有懂拉丁文的聖職人員可以「參與」彌撒,其餘的會眾只是在「望彌撒」,等待領聖體而已;但在中世紀的彌撒,若沒有神師和牧長上的許可,會眾不能實領聖體,只可以神領聖體(即不可食進聖體)。亦只有聖職人員可以領聖血,教友卻不能,原因是怕教友醉酒。不過,按公教的神學來說,有哪個具生命的身體是沒有血的呢?所以聖體內已經包含聖血,他們認為領聖體時,已經同時領受聖血了。梵二之後,強調教友的投入,所以彌撒已經不用拉丁文,而採用當地的語言,彌撒的大公性稍稍削弱,但結構、程序、禱文和經文仍然相同。今天,已有公教堂區在聖祭禮時給予教友同時領聖血,通常是把聖體揩拭以聖爵盛載的聖血,然後一同領受。不過,教友領聖體時是否兼領聖血,在今天公教內仍存在不少的爭論。

新教不接受彌撒的原因之一,是因為公教把彌撒視為一種獻祭(感恩祭)。新教以為,耶穌基督已一次且永遠地把自己獻上,公教的彌撒卻每次都再獻上基督,明顯是不符合聖經的教導。這當然涉及十分重要的神學討論,但簡單來說,公教的獻祭並非真的再把基督獻上,而是再演/再現基督的犧牲,藉著此行動,把基督犧牲的拯救效果連上我們的生命裡,這亦是公教對「紀念主」的理解(其實是猶太人的觀念)。公教絕對認同基督是一次且永遠地獻上,感恩祭並非再次獻上基督,而是再次由司鐸負責演出基督的獻上,叫會眾紀念此救恩的奧蹟,從而獲得救恩的果效。《天主教教理》是這樣定義感恩祭:「感恩祭是教會生命的中心和高峰,因為在感恩祭中,基督把祂的教會及所有的肢體聯合於祂在十字架上、一次而永遠地,呈現給天父的讚頌和感恩之祭;基督藉此祭獻,把救恩傾注給祂的身體-教會。」(第140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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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遠泰博士(神學及歷史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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